为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度好、工作质量高的律师事务所。我司拟采用比选方式,为我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欢迎有意向单位报名参选,最终确定律师事务所后,我司将会尽快通知,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比选常年法律顾问。
2.服务期限:根据服务合同约定(每年一签)。
3.服务费用: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不超过5万元/年(含差旅费、文印费、查档费、查询费、税费等)。
4.付款方式:分期支付(第一期:服务合同签订后次日起,收到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50%;第二期:服务合同履行6个月后次日起,收到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50%)。
5.比选要求: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分为资格审查、综合评审两部分。
二、常年法律服务内容
1.为公司日常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并应公司要求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等;
2.起草、审查公司经营活动涉及的相关协议、合同、法律文书;
3.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4.为公司报送上级审核、批准或备案,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公司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等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6.协助公司健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7.全面梳理、审核公司常用合同,建立健全合同模板库;
8.参与磋商、业务谈判,法律纠纷的谈判、协商、调解及风险事件的处置等;
9.就公司重大事项或重大案件进行研讨分析,从法律角度提出参考意见等;
10.协助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11.顾问律师随时可以接受法律咨询;
12.承诺为我方直接委托的专项法律服务提供收费折扣优惠;
13.需要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三、资格审查条件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参选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时最近3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拟指派执业律师的社保记录凭证(单位职工参保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3.参选人(包含拟指派执业律师)参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参选人(包含拟指派执业律师)参选前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服务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参选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资信实力、管理水平、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参选人不存在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含诉讼、非诉讼、仲裁、投资并购等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参选人承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具备相应数量的服务团队人员:主办律师至少一名,协办律师至少两名。
主办律师执业年限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素养,已投保执业责任保险;协办律师执业年限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素养,已投保执业责任保险。[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执业证书、投保执业责任保险记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评审要求
(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综合评审。
(二)综合评审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我司将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参选单位,对参选单位指派律师的执业履历、与我司的业务契合度、报价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其中指派律师的执业履历、与我司的业务契合度占25分,报价占35分,《服务方案》占40分。
2.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候选人,原则上推荐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服务报价”最低者排名优先。
3.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利益冲突不能履行服务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公司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4.收到全部响应文件后,我司将自行组织评审工作,根据评分结果从高至低依次推荐的选中候选人确定中选人。
5.本项目比选结果在我司官网或公众号上公告,不另行书面通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各参选单位需提交资格条件和报价函、《服务方案》等响应文件材料,并在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家园1号楼副楼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三楼。联系人:张兆贤,联系电话:15799087991。
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