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我司各股东方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为客观、公允地确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并报海南省国资委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比选。
2、服务内容:对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符合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要求的正式评估报告。
3、主要服务要求
评估基准日暂定为2025年12月31日。中选机构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4、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63900元。(含差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5、选聘数量:1家评估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已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完成备案并连续执业三年以上,提供备案公告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3、资产评估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资产评估机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主办资产评估师/团队负责人具有不少于5年经验,主办资产评估师和专职资产评估师均需书面承诺本人直接参与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6、主办资产评估师、经办资产评估师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未受过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资产评估师协会的行业处罚,且未存在不良执业记录;
7、报价要求: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控制价,报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公章。
8、本次选聘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参选单位中选后不接受转包、分包,参选单位必须独立参选,不得借用资质等资质材料,不得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不得恶意低价中选、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
三、评审办法及标准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审法,分为资格审查、综合评审两个阶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不进入综合评审。(资格审查标准、综合评审标准见附件)。
2、在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我司将自行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3、本项目比选结果在我司官网或公众号上公告,不另行书面通知。
四、参选文件递交
1、参选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密封包装,在封套上注明“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参选文件”及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7:00时前送达。
3、送达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家园1号楼副楼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三楼。
4、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689639259
附件1.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综合评审标准表.doc
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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